胡锦涛总书记在“4·26”重要讲话中要求,要“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来广东调研时也强调,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的“十二五”期间的十项重点任务,首条既是“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些要求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稳定低生育水平仍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尤其是作为人口第一大省的广东,更要常抓不懈。
一段时间来,由于人们更多关注人口均衡发展问题,加之社会上对生育水平的判断有所分歧,一些不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观点和议论甚嚣尘上,甚至出现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稳定生育水平已经不是当前的重点任务。这无形之中混淆视听,难免对计划生育工作形成干扰。这些现象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千万不能因为盲目乐观而导致严重后果。
稳定低生育水平之所以仍然是目前的重点任务,是由客观人口发展形势所决定的。巨大的人口总量,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人口惯性增长,对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造成了强大压力,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均发展水平的刚性制约因素。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生育政策上的任何不慎,都将会导致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基本现实是,群众,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有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着落差,地区间的人口计生工作不平衡性同样很突出。在此客观形势下,如果政策执行不力或稍有放松,人口出生反弹势难避免。因此,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在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衡量下所能采取的最佳选择。
不可否认,目前存在的诸多人口发展不均衡问题,以及由此而致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问题,都与人口过快增长有关,或者说与以往生育政策失误而导致的人口失控有关。纠偏的过程相当艰难,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如果不能保持低生育水平,必然加剧人口规模的扩大,而这将会对解决人口均衡问题产生不利影响,延缓人口问题的根本解决,正所谓旧疾不除、新疾又来。因此,稳定低生育水平,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前提。在人口总量巨大的背景下,如果没有适度的生育水平,或者说不能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单应对人口惯性增长所引致的问题都十分艰巨,更遑论解决以“适度的人口规模、优良的人口素质、优化的人口结构、合理的人口分布”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均衡发展问题了。
如何稳定低生育水平?省委省政府《决定》给出了明确的工作路径: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两无”活动,完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加强帮扶工作。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要“不被浮云遮望眼”,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在深化综合改革发展、致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进程中,须臾不能放松稳定低生育水平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