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6日,全省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培训班在广州举行。派驻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省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田绥出席开班仪式并做动员报告。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处长卢璐主持培训班,省计生协秘书长赖耀南对培训进行了小结。全省21个市计生协分管领导和77个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点的负责人参加培训班。
田绥在讲话中指出,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新时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全面提高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一是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二是要高标准开展创建活动;三是要发挥协会优势,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同时,各地要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与抓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创“两无”活动、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建设、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着手,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热情,拓宽群众参与计生服务管理的渠道,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由重管理轻服务向服务管理并重的转变,保证计生服务管理落实到基层。
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副处长黄云卿、省计生协副秘书长张建平为培训班授课;深圳、珠海、韶关、广州、中山、肇庆市的基层村(居)围绕基层群众自治的主题,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和做法,大家围绕主题分组进行了讨论。参会人员还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的大德社区和夏南二村参观学习,实地了解基层村居的创建情况。
据悉,为了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2009年9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计生协联合在湖北武汉召开了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经验交流会。会议决定从2009年到2014年,在全国启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示范活动”。通过示范活动,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有效途径、方式方法、基本模式;探索建立和完善群众自觉参与和实现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省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纳入了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目标,委党组专题进行了研究,张枫主任做出了具体指示。省人口计生委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多次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广泛了解和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份,省人口计生委与省计生协联合下发了《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从2010年到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分批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本次培训班是对第一批确认的省级示范创建点进行的培训,肩负着为今后几年的创建工作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