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一步维护流动人口的报酬权、休息权;社会保障部门如何进一步做好流出地与流入地各种保险的转移接续;教育部门如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等等,在户籍制度的坚冰短时间内难以打破的情况下,这些更具体、更切近的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的举措能否加快些步伐
据中新社6月26日报道,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状况报告》,指出2009年中国流动人口达到2.11亿,多从事低薪或高危行业,平均约27.3岁,78.7%为农业户口。报告同时强调目前流动人口生存发展面临的六大问题:低学历流动人口失业比例高、时间长,收入较低,劳动权益维护能力差,社会保障现状不佳,医疗服务供给不足,流动儿童入读公立学校比例较低。
一般来说,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在另一地区滞留、居住、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其产生主要因为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具体表现为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
2.11亿人,近全国人口的1/6,而这个数字在改革开放初期不足200万。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这个数字还将继续增长。人口流动,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域迁移流动,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
不可否认,对流入地来说,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确实加剧了当地资源环境的消耗,一定程度上给有关部门带来了管理压力。然而,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流动人口给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在2008年曾表示,流动人口作为城市的劳动人口创造了中国GDP的20%左右。
对流动人口,不少地方已经有了比较到位的服务意识。如山东青岛从2008年开始,按照“市民化服务、均等化待遇、‘一盘棋’格局”的思路,逐步落实流动人口在计生、医疗、教育等方面均与当地市民享有同等社会福利措施;甘肃玉门流动人口凭相关证明看病时免除挂号费,可以参加本居住地医疗保险的,享受本地居民待遇,同时积极对流动人口开展技能培训。
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城市在对待流动人口上,表现出相对简单的管理方式,有的地方或多或少认为流动人口是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和负担,是要加强控制和限制的人群。比如,一些行业明令禁止招聘没有本地户口的人;一些城市的相关负责人曾放言对3个月以上没有工作的流动人口,“不租房子给他,请他回原籍”……
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流动人口的奔波劳碌,缘于所在城市没有为他们提供可以稳定下来的制度安排。他们面临的更多的是不许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规定,而不是享有哪些权利、能够获得哪些帮助和支持。换句话说,一些地方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态度仍然是加强管理,而不是完善服务。这种理念上、制度上的差异导致了流动人口生存与发展的困境。
在这样的背景下,权威部门发布类似的调查报告非常必要,它更大的现实意义在于唤起更多部门和人员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前文所揭示的六大问题,也为下一步改革指明了路径——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一步维护流动人口的报酬权、休息权;社会保障部门如何进一步做好流出地与流入地各种保险的转移接续;教育部门如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等等,在户籍制度的坚冰短时间内难以打破的情况下,这些更具体、更切近的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的举措能否加快些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