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20日发出《青震指49号》令,由政府部门对在玉树特大地震中受灾的当地流动人口进行救助,帮助他们顺利返乡。
玉树县结古镇在震前是青藏高原上的商贾要道,流动人口众多。地震后,大批流动人口受灾,许多人滞留玉树。此外,部分流动人口因伤已被送往青海省内相关医院接受治疗,或有部分流动人口的亲属前往玉树灾区处理遇难亲人遗体。对于这些群众,青海省政府部门将予以救助,帮助他们顺利返乡。
对于身份确实的受灾群众,由其个人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玉树县民政部门或西宁市民政部门审核,由民政部门所属的救助机构一次性发给单程返乡路费,并视路途远近发给适当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本省的流动人员发补助费50元。省外西宁至西安以内的发补助费80元,西安以外的发补助费100元。
指挥部要求青海民政、公安、财政、交通等各相关部门在玉树地震灾区和西宁市分别设置临时救助站,具体负责灾民返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