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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文智接受省政府网在线专访

http://www.rkwh.org/2012年10月19日 来源:广东人口网 【字体:
   【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时,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骆文智围绕“少生优生”的主题,紧扣百姓日常生活,就广大民众普遍关心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接受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并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 申晨:各位网友,大家好!为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骆文智今天做客我们的访谈室,围绕"少生优生"的主题,就广大网友普遍关心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进行探讨。骆主任,欢迎您。首先请您跟网友打声招呼。

  骆文智:各位网友,欢迎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活动。

  [主持人] 申晨:我们都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问题就是发展问题。第一个问题,我想知道,我们广东现在人口发展形势如何?面临什么问题?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哪些对策?请您跟我们的网友具体介绍一下。

  骆文智:当前,我省的人口形势是好的,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二是人口素质稳步提升,为构建人力资本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人口结构不断优化,"人口红利"仍在持续;四是人口分布更趋合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营造了良好人口环境。

  骆文智:但我们必须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口总量大、流动人口多、人口结构复杂的省情没有改变,人口发展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是人口总量继续保持较大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仍十分艰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矛盾长期存在。

  二是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仍然偏高,群众优生健康需求日益增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任重道远。

  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加快,人口结构性问题更为凸显。

  四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迁移持续活跃,给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新挑战。

  骆文智:围绕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切实把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二是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抓手,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四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这四个方面的措施,促进广东的人口形势进一步好转。

  [主持人] 申晨:您刚才说了,我们要坚持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不动摇,但是最近一个时期,社会各界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是不是还要坚持计划生育发出了一些不同的声音,部分专家学者建议放松甚至取消计划生育政策。您怎么看?

  骆文智: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生育政策调整必须经中央批准,任何地方都无权调整政策。近期有部分专家学者对调整政策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这是正常的,但只是个人意见而已,并不代表政府。只要国家生育政策没有变,大家都要自觉地执行好。

  骆文智:我认为,近一个时期我国的现行生育政策不会有大的调整,这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大家知道,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为我国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没有计划生育,不可能有今天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实践证明,实行计划生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骆文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少,发展不平衡的国情没有变,人民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国的庞大人口数量继续保持较大增长,人口对就业、交通、教育、医疗、环境、资源等方面压力长期存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仍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即使将来要完善和调整政策,也还是计划生育,不可能完全放开。

  [主持人] 申晨:是的,网上也有人说,“中国很强大,但数据一人均,就不堪了。”

  骆文智:是,总理也说过,中国要讲数字都很大,都是用13亿去除就很少了。

  [主持人] 申晨:人口总量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是会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多压力。

  骆文智:我们总量是排第二,但人均就排在一百多位了。

  [主持人] 申晨:现在,我们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基本思路没变、严格管理的程度也未放松,那么,我省在鼓励百姓自愿、主动实行计划生育方面有没有什么措施?

  骆文智: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关心,不断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立了广东特色的“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主要包括:

  骆文智:一是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对只生育一个子女、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自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起,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80元的奖励,直至其身故为止。

  骆文智:二是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城镇居民自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起,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80元的奖励,直至其身故为止。

  骆文智:三是广东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对只生育一个子女、纯生二女,并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育龄夫妻,从落实措施当月起,每人每月不少于50元的奖励,直到自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与农村奖励办法相对接。

  骆文智:四是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夫妇,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和150元的扶助金。  

  骆文智:目前,各地根据省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逐步提高奖扶标准,并不断创新利益导向政策。下来,我省将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在认真落实好现有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同时,逐步提高奖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着力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尤其是加大对"失独"家庭扶助力度,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主持人] 申晨:我们这些措施涵盖了农村的家庭、城镇的家庭,还有一些“失独”家庭,也可以说是一项惠民工程,但是有个问题,现在很多的福利、补贴、救济都是以"人头"来计算的,计划生育家庭因人口数量少得到的利益就少,给人的感觉是"人多者得利,人少者吃亏"。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骆文智:在"更加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普惠性质的惠民政策,这些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但由于普惠政策大多按照家庭人口数量进行减免、帮助或救助,不仅没有体现对计生家庭的倾斜,相反对多子女家庭实际更加"优惠",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多生孩子多得利"的局面,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面临较大冲击。

  骆文智:为进一步发挥利益导向机制在促进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解决群众后顾之忧等方面的作用,我们已经出台了《关于在普惠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实施意见》,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利益导向:一是完善和落实现行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各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政策不因财政困难而无法兑现,确保奖励扶助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奖励扶助标准。二是统筹协调各部门,建立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叠加机制。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群众,同时优先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多渠道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优待政策体系。支持各地充分整合社会经济政策资源,逐级拓宽,出台一些惠及面广、对群众有吸引力、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四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关怀制度。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募捐、企业赞助等多种形式,多渠道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主持人] 申晨:我在网上还看到有网友提问,说自己终身未婚未育,今年退休的时候被告知不能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她觉得自己为控制人口增长做出了贡献,应该享受政府奖励。请问,我们这方面的政策是怎样的?

  骆文智: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实施前,婚后未生育或终身未婚未育者都属于奖励范围。但在修订过程中,考虑到现行的生育政策是"鼓励少生和优生"而不是提倡大家不生育,毕竟生育权是基本人权,关系到种族延续和社会发展,不应该以某种方式诱导群众放弃生育行为。因此,新《条例》实施后,这类对象不再纳入奖励范围。

  [主持人] 申晨:是让你少生,不是让你不生。

  骆文智:对。

  [主持人] 申晨:说起来,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方面,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非常重要。但近来一些报道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放松了这根弦,通过各种手段来多生孩子。咱们对这个问题有没有什么措施?

  骆文智:你说得对。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对推动计划生育国策落实和维护生育公平意义重大。今年5月份,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纪委、公安厅、人社厅、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审查计划生育情况的暂行规定》,将严格审查计划生育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对拟任地区或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先审查计划生育情况,再进入选拔任用程序。

  骆文智:同时,省纪委、监察厅正在抓紧修订1998出台的《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最近将颁布实施,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将加大办案和处分力度。

  [主持人] 申晨:除了这个问题,社会上还有一种现象就是个别的名人、富人由于经济实力强,不担心缴不起社会抚养费,就动用各种手段超生,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对此,我省有何应对措施?

  骆文智:我省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态度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无论谁违法生育,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对违法生育的高收入者加重处罚的措施。省《条例》第53条规定,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乡镇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高收入者的实际收入水平挂钩,并且征收金额上不封顶。

  [主持人] 申晨:前面我们一起讨论了不少关于少生的话题,接下来我们谈谈优生的问题。骆主任,您是在今年6月份正式就任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的,上任两个月我们省人口计生委就启动实施了优生健康惠民工程,现在全省都在大张旗鼓的开展,广大老百姓也开始享受到政府"优生厚礼"。请您向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这项工程的具体内容。

  骆文智:抓"少生优生"是我们人口计生工作的两大核心任务。在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要下大力气做好优生优育这篇文章。

  骆文智:优生健康惠民工程,以"十大项目"为抓手,围绕普及优生知识、防治不孕不育、预防出生缺陷、开展早期教育、建立救助机制等方面开展服务,努力从源头上降低出生缺陷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人口环境。该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地中海贫血干预、优生知识百场宣讲、不孕不育专家百县巡诊、生殖健康筛查示范、伤残儿家庭再生育关怀、优生重点实验室建设、避孕节育优质服务、优生健康爱心扶助、科学育儿指导等十大项目。

  [主持人] 申晨:我想问问您为什么特别关注为老百姓争取“优生”权益呢?

  骆文智:首先,优生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计划生育工作主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省委、省政府在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确定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作为人口计生委的负责人,有理由和有责任把自己主业抓好。

  骆文智:其次,优生工作既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同时关系到民族未来和国家人口安全。做好"优生",不但是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重要实践,也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人口计生委的负责人,就必须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骆文智:因此,今年8月份我们启动了广东省优生健康惠民工程,围绕普及优生知识、防治不孕不育、预防出生缺陷、开展早期教育、建立救助机制等五个方面,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十大项目为载体,多形式、多途径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在优生健康方面的需求。该工程启动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目前,整个工程进展顺利。

  [主持人] 申晨:您刚才说到8月份启动的广东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正式启动,这项工程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骆文智:优生健康惠民工程的目的意义有四方面:

  (1)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我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取得显著成绩,群众的生育观念有较大转变,人口计生工作从稳定低生育水平进入了长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

  骆文智:(2)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重要实践。生育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不仅是每个家庭的期盼,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从要求群众"少生"向为群众提供"少生优生"服务转变,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优质服务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子孙后代的善举。

  骆文智:(3)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是提升人口计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进入长期均衡发展阶段,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也必须适应新要求。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有利于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二次发展"。

  骆文智:(4)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是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的具体行动。当前,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长期偏高、不孕不育人口明显增加,对我省的人口均衡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是促进优生优育、防治不孕不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的有效措施。

  [主持人] 申晨:这个工程不仅是适应了历史条件的要求,而且也是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最近不少媒体都报道了,我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比较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省有没有制定什么政策?例如强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不是省里面已经有地市尝试强制检查?

  骆文智:当前,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仍然偏高,对我省的人口均衡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我省在实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中,实施了两大项目,对降低出生缺陷风险有直接效果。

  骆文智:一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依托,以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广东省户籍人口夫妇(含一方)和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夫妇为目标人群,免费向目标人群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通过项目实施,建立覆盖全省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屏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升目标人群的优生健康水平。

  骆文智:二是孕前地中海贫血干预项目。我省是地中海的高发地。将在省计生科研所建立"广东省孕前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中心",采取"县级血常规初筛、省级基因诊断"的孕前地中海贫血干预模式,把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初筛发现的疑似地中海贫血携带者的阳性样本,交由省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中心作进一步确诊,确定高风险家庭,并指导其孕期保健。通过项目实施,建立科学的孕前地中海贫血干预模式,实现基本避免重症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的目标。

  骆文智:另外,对强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说法,我省目前是建立在群众自愿基础上的,没有实行任何强制检查的行为。

  [主持人] 申晨:接下来,省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有没有新的计划和安排?

  骆文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安排正在有序进行。具体是重点围绕"三个十"开展工作:

  骆文智:(1)围绕"十大任务",做深人口问题研究。以省人口发展研究院为基地,依托研究院自身机构的核心组织功能,建立开放的研究组织体系,围绕实现人口科学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着力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制定工作;开展人口发展环境评估体系研究;开展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开展人口发展现状监测和预测研究;开展广东人口发展高峰论坛;开展人口发展数据信息的研发运用工作;开展人口生态示范城的创建评估工作;开展人口发展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咨询服务。

  骆文智:(2)围绕"十大抓手",做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重点抓责任考核,强化考核对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抓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抓优质服务,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利益导向,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抓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抓性别平等,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抓服务均等,推进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抓全员信息,加快全员人口信息开发应用;抓队伍建设,提升人口计生队伍整体素质;抓经费保障,健全人口计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骆文智:(3)围绕"十大项目",做大优生健康惠民工程。由政府牵头,人口计生部门组织,依托计生服务阵地和基层网络,整合全省人口计生系统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依靠专家,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地中海贫血干预、优生知识百场宣讲、不孕不育专家百县巡诊、生殖健康筛查示范、伤残儿家庭再生育关怀、优生重点实验室建设、避孕节育优质服务、优生健康爱心扶助、科学育儿指导等十大项目为载体,开展计生科技惠民,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水平,防治不孕不育,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优生健康水平,助力幸福广东建设。

  [主持人] 申晨:谢谢骆主任。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网友的问题。有网友问,在哪里可以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全部免费吗?

  骆文智:目前,在我省各县(市、区)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都可以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些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条件暂不成熟的,由当地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只要夫妇一方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广东省户籍人口以及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有项目均免费。

  [主持人] 申晨:有网友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具体检查哪些项目?

  骆文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验(三大常规、乙肝两对半、甲状腺素等)、影像学B超检查、致畸四类检查。我们省还根据我省出生缺陷实际,增加了地中海贫血和G-6PD缺乏症(蚕豆病)的筛查项目。共21个项目。

  [主持人] 申晨:有网友问,我是外省人,现在在东莞打工,计划今年内怀孕,想问可否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骆文智:只要夫妇双方有一方是广东户口,或者外省流动人口在本省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条件生育的待孕夫妇,在我省都可以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主持人] 申晨:有位网友问:为了鼓励进行全面的孕前检查,是否会在费用上给予补助或者减免?尤其是本地户籍以外的人?

  骆文智: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待孕育龄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都是免费的,不存在在费用上给予补助或者减免。

  [主持人] 申晨:可能公众对这些还不太了解。网友“绵绵球”问:公众对孕前检查的项目和费用仍存在不了解的情况,这方面是否在今后会加强宣传的力度,或增加宣传的方式?比如网络?

  骆文智:这位网友提的问题非常好。我省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是今年开始的,很多群众还不太了解,我们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等以及宣讲活动来扩大影响力和号召力,形成浓厚的关注优生、重视孕前检查的宣传氛围,让群众主动参与这项工作,为开展优生健康检查奠定更好的基础。

  [主持人] 申晨:就是惠及到每一位百姓。

  骆文智:对。

  [主持人] 申晨:这里有位网友反映的问题比较长,网友周小雨——放宽计划生育政策:第一胎有先天缺陷应可生二胎。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听听我这位母亲的心声。我在怀孕5个多月时,BB被检出有蚕豆病,但当时我们夫妻俩都认为血肉相连,应把孩子留下。女儿刚出生几天就因为黄疸太高而两次住院接受治疗。因为这个先天病因,孩子体质较差,长得很瘦小,经常感冒发烧。因为她有这个病,很多感冒发烧药品不能用,所以很难退烧,如果烧至39度,医生就建议住院治疗。所以我很想再生育一个小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是可以再生育的,但根据广东省病残儿条例,广东是蚕豆病高发区,如果孩子有蚕豆病,多次反复发作,有并发症,才可生二胎。我觉得很困惑,为什么一定要发病才可以生育二胎?难道有一个有先天缺陷的孩子是我们愿意的吗?我们无悔当初的选择,我们一定会用心浇灌我们的孩子,但我很希望计划生育政策对于我们这些有先天缺陷孩子的家庭有所放宽。双独允许生二胎,这就体现了人道主义,我希望我们这些有先天缺陷孩子的家庭也可以,因为毕竟人数不是很多。这个请骆主任来回答一下。

  骆文智:第一,我国各省执行的都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所以,各省的鉴定标准都是统一的,不存在广东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骆文智:第二,目前,国家对病残儿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对病残儿的鉴定,有需要的群众须向当地镇(街)计生部门提出申请,最终经地级以上市人口计生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被鉴定为病残儿的,可到当地镇(街)计生部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主持人] 申晨:网友“差离”:广东省的精子库告急,随便什么男人都能捐精子吗?有什么限制?

  骆文智: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关心这个问题,实际上在上次《民声热线》节目中也有许多市民问这个问题。献血跟捐精同样都是公益事业,献血是拯救生命,捐精是挽救家庭。按照精子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捐精者年龄在22-45岁之间,身体健康,且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合格者才能正式捐精。

  [主持人] 申晨:是不是捐赠的地方就有检查?

  骆文智:对,在人口计生部门有个科研所,有这个专科医院,专门承接这个工作,而且是保密的。

  [主持人] 申晨:网友佩件:地方都建有计生服务站吗?这些服务站是用来干什么的?归哪里管的?居委会吗?如果我想去计生服务站做检查,都是免费的吗?

  骆文智:对,全省各市、县、区都建设有计生服务站,乡镇(街道)也有计划生育服务所,为广大育龄夫妇提供宣传教育、孕前优生指导、生殖健康保健和查环查孕、上环、结扎、药具发放等服务。上述服务都是免费的。

  [主持人] 申晨:网友“nuli33”说:现在只能生一个,大家都说优生优育,但是,广东地贫这么多。地贫也是属于遗传病,如果双方其中一方有地贫,想要孩子该怎么弄呢?怎样才能避免生出缺陷儿啊?

  骆文智:地贫是我省常见的一种隐性遗传病。若夫妇仅一方有地贫,生育的子女也有可能携带地贫基因。想要避免生出缺陷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十分必要的,并且怀孕后,还要定期参加产前检查,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可以有效避免生出缺陷儿。

  [主持人] 申晨:这里还有一位网友问:我们在小孩出生当年就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现在有的小孩已经上小学了,但我们从来没领到一分钱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请问是政策变了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呢?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

  骆文智:首先明确地说,这个政策没有变。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的规定: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如果这位网友符合奖励条件,可向所在单位或到户口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保健费。

  [主持人] 申晨:如果他这个情况查实的话,之前没有发,是不是可以补发?

  骆文智:按道理是这样的。

  [主持人] 申晨:网友“粤MV客家小子”说:骆主任你好,有个问题想主任帮我解答一下,是关于准生证和入户口的问题。因我弟媳以前结过婚,生过小孩。6年前离婚后嫁给我弟弟,后来他们生了个男孩,但是2010年很不幸男孩去世了。高兴的是去年我弟媳又怀孕,并办理了准生证,就等着今年孩子出生了。很高兴今年4月份小孩终于出生了。5月份我弟就去想给小孩入户口,但是去到镇计生办办理手续的时候却出现不可理喻的事情。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把我弟弟的准生证给扣了。问其理由,他说我弟媳生个多个小孩,不可以办准生证,现在这个小孩属超生。要罚高额的超生费。作为老百姓我就纳闷了,男方没有结过婚。没生过小孩,只是娶了个生过小孩的老婆而已,难道这样男方就不可以办准生证生小孩了吗。难道这样生了一个小孩就违法了吗。请骆主任来回答一下这位网友的问题。

  骆文智:首先,有两个细节需要核实。一、这位网友说他的弟媳与前夫生过小孩,具体是生育几个?二、这位网友说他的弟媳又怀孕时办了"准生证",到底是"一孩登记"还是"二孩审批"?

  第二,按省《条例》,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的,经批准可再生育一胎。所以,如果你弟弟、弟媳符合这个规定,可以再生育一胎。

  第三,你弟弟、弟媳2010年生育第一个孩子是否经过批准?小孩夭折后,是否又按规定提出再生育申请?因为,按我省当前政策,因子女死亡想再生育的,必须携带子女死亡证明等材料提出再生育申请。

  [主持人] 申晨:如果是在政策内的话呢?

  骆文智:如果是在政策内就可以。由于本案情节比较复杂,我建议直接到当地县人口计生局反映。

  这里很重要的是要把握一个政策,有很多群众以为我再婚,只要一方没有生过小孩都可以再生育,实际上要看一方有多少个小孩,如果是两个小孩之内就可以,如果超过两个小孩,虽然一方没有生育过,但是还都不能再生育,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但是很多老百姓不了解,所以这个问题是一个关键点,一定要搞清楚这个政策界限的问题。

  [主持人] 申晨:还有一位网友问:请问领导,如果男方是再婚,并有一孩归男方前妻,我是初婚,并已经怀孕,在办理准生证明时,镇计生办却要我签订节育手术协议,请问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合符规定,假如那一天我和男方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那我以后不是不能再生育了?

  骆文智:第一,按省《条例》规定,已经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所以,由于男方之前有过子女,现在所怀的就是第二个子女,计生部门要求签订协议并无不当。同时,夫妇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由谁落实结扎措施。

  第二,假如你再次离婚,因为你已经生育一个子女,如果再婚对象未生育过或者对方生育过一个但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申请再生育一胎。如果,你们到时候采取的是女扎,你再生育的时候先申请输卵管复通就可以了。

  [主持人] 申晨:感谢骆主任详细的回答。我们的直播系统中还有一些网友的问题,由于时间的关系,没有来得及回答,接下来计生委是否还有一些持续解答问题的办法?

  骆文智:由于时间的关系,在现场没有来得及回答的问题,访谈之后我们对网友的具体问题,再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回答。

  [主持人] 申晨:感谢骆主任。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此结束,谢谢骆主任,谢谢各位网友!

骆文智(左)接受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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