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有一个地方条例引发如此多的争议。
7月26日,《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起草人孔祥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越来越多的企业老板诉苦,要求弱化有关条款,其中又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争议焦点。
企业界人士担心,《条例》涉及广东省内百万家企业,处理不好会引发一波涨薪潮,导致珠三角产业空心化。
而孔祥鸿则是另一种担忧。他告诉记者,《条例》最早在2008年7月就提交省人大审议,由于金融危机爆发而中止审议。孔的正式身份是广东省工会副主席。
孔祥鸿认为,集体协商是打破僵局的一种手段,其间有三重制度设计;企业主认为集体协商会影响盈利是没有道理的;工会干部职业化应该坚定推进。
处理劳动争议的专家指出,处理涨薪问题,是社会分配优先还是企业成本考虑优先,关系到发展路径选择。不能以经济危机为借口,牺牲工人本应享有的权益。
“必须坚持改革,决不能被各种各样的议论动摇,自乱阵脚。”孔祥鸿表示。
集体协商的制度逻辑
《条例》采取了什么样的制度设计,让孔祥鸿如此有底气?
记者了解到,《条例》专辟“工资集体协商”一章,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在每年政府确定的工资协商指导线内,明确工资浮动空间,根据企业经营形势有升有降。
“集体协商在这里,成了一种僵局处理的手段。” 孔祥鸿说,这中间的制度设计有三重。第一重设计是“必谈义务”。工会要约了,15个工作日内企业必须响应,如不回复,工会将采用罚款、公开谴责等制裁手段。
第二是妥协机制的设立。孔祥鸿举例,7月13日,本田供应商佛山阿兹米特汽配厂再起罢工,省工会第一时间介入,促使职工走上了谈判桌,21日晚达成谈判。时间虽然持续八天,但工会成功说服工人对资方的善意表达,部分关键流水线提前恢复运转,避免资方受损过甚,资方也做出妥协,促成了问题的解决。
第三是谈判中的信息披露制度。只有充分的信息披露,才能达成劳资谈判的合理前提,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信息披露是一个必设制度,而且是一个刚性制度,同时,谈判代表对企业披露的营运机密,也有一个保密义务。
而这一制度又是建立在上代下维权的基础上。孔祥鸿通过本田南海事件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诸多内情。
孔祥鸿称,南海本田事件的恶化,就是隔离工会的结果。政府直接介入的难点在于,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并没有违法,但同时,对职工也不能采用简单手段,这种情形下,政府要依法办事,手段就变得非常有限。你发文件、表要求,人家不理你,你怎么办?这种情形下,只有工会介入协商,才能消解这种法律模糊地带的冲突。
“无法可依情形下,劳资面对面协商,也就成了现实考量。”孔祥鸿说。
孔祥鸿称,此次推出《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就是要推动工会改革,要增强优势,削减劣势。
南海本田事件的处置经验,促使了工会干部职业化建设的推进。孔祥鸿透露,广东全省目前已经有近千名职业化干部,分布在区、镇和开发区中,其中广州有232人对应一百多个街道,全脱产,专门处理劳资纠纷,下一步将范围扩大到部分大型企业,实施上代下维权机制。
目前,全总也拿出了1000万专项资金,在五省五市试点工会干部职业化制度,使工会做到“有人、有钱、有能力”,广东省选取深圳、广州、佛山三市试点。
而这一切改革的落脚点,就是“可控”。
“我们的提法是,维权和维稳并重。”孔祥鸿称,工会的定位和责任,在广东已达成共识:就是旗帜鲜明地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维权达成维稳。
孔祥鸿分析,GDP增长和地方维稳,是各级党政重点考量的两大要素,劳资利益的调整,同时涉及发展和稳定两大平衡关系,地方政府已经无法回避,“这是工会发挥作用的制度前提”。
“关键是可控。”孔祥鸿称,可控的罢工示威,是稳定和谐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所谓和谐,就是承认矛盾,把矛盾纳入一种制度化的解决轨道。
不会压缩企业盈利空间
对于企业经营者利润空间被压缩的说法,孔祥鸿认为言过其实。
“对集体协商,企业行政或老板出现本能性恐惧。”孔祥鸿称,《条例》规定,员工只要达到1/5比例,就可以提起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内容除工资外,涵括工人一切福利保障;谈判代表不一定是工会会员,可以是工人选举的代表。这几条让企业感到大权旁落,担心填不住职工的狮子大开口。
其实,这样的担心完全多余。
“我们的工人非常本分,劳资共同体的意识,超过我们想象。”孔祥鸿现为南海本田劳资协调工作组组长,这两个月,孔带领一个工会团队和该厂800多人面对面访谈,发现职工今年的“最高工资愿望”,也就是2000至3000元,其下限比现有工资仅增加四五百元。
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段毅也证实,罢工期间,南海本田工人多次找他咨询法律事务。罢工结束后,段想找几个工人总结座谈一下,工人婉拒,“他们说,厂方答应了条件,我们也要信守不扩大承诺,和企业共渡危机”。
孔祥鸿特别强调,《条例》努力区分职工、企业、政府的责权利配置,形成对等态势。比如说,谈判一旦达成,工人就承担了维护企业正常营运的责任,再生事态就是单方违约,政府可以介入。
然而,这并不能停止企业的抱怨。孔祥鸿承认,《条例》是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制度手段,尤其是工资集体协商,如操作到位,确实引发“涨薪”潮,但由此断言珠三角企业利润生存空间被整体压缩,则“明显言过其实”。
“对企业的诉苦,要分辨虚实。”孔祥鸿称,5月17日南海本田罢工事件爆发后两个月,珠三角上百家企业群起呼应,都提出增资要求,基本上都达到目标,其中月薪增资最大达800元,上升近一半空间。而这近百家增资企业,至今没有一家经营停顿。
他举例指出,广州本田汽车雅阁2.4,在中国卖24万,在美国本土仅2万美金,不到人民币14万;南海本田生产的变速箱,几千元成本,卖给广州本田2万元,卖给4S店4万元,“如此利润空间,几百元的提薪究竟有多大影响?”
而工人2000-3000元“最高愿望”,在珠三角也仅仅是“月光工资”。孔祥鸿称,省工会调查分析了数百宗新生代民工生活支出案例,租了房子,加上一些廉价文化消费,比如网吧、卡拉OK等,算下来,一半以上人员存在月底欠债现象。调查人员开始还问,为什么不像父辈,除了吃住之外,所有的钱统统存起来?稍做深入,这些话就再也讲不出口。新生代民工到城市,本身就带着融入城市的愿望。
孔祥鸿称,从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看,商品价格由工人工资、技术管理成本及利润三部分构成。工人工资待遇的改善,只会使工人收入和资方利润间的分配更为公平,并不必然影响商品价格和产品竞争力。
实际上,目前珠三角的工资水平,只能维持个体简单生存,养不了工人自身外的第二个人,人口再生产难以持续,已埋下严重的社会后果;从城市管理看,庞大的低收入集聚人群,也正使得地方维稳成本,日渐高于低工资经济增长带来的发展红利。
“珠三角产业转移要解决的资源约束,已经不仅仅是土地和环境问题。”深圳综合研究开发院研究员李津逵称,这一代民工以参与分享城市优质生活形态为目标,正酿发前所未有的社会大转型,对沿海地区而言,“社会政治成本支出将空前庞大”。
广东省高层指出,以近期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的突出问题为标志,预示着珠三角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凸显期的到来,“这是传统发展模式忽视‘人’的发展造成的必然结果,是矛盾普遍性的特殊表现形式”。
推动“人本”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劳资关系纠葛的背后,是发展路径的选择:究竟是倾向于产业成本考量,还是社会分配优先?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系主任乔健曾深度参与劳动法修订。乔透露,中央2005年曾做出两个部署:一个是劳动三法的立法问题;再一个是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来消灭日益分化的社会收入的不平衡问题,这个进程稳步推进,一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才被打断。
工资集体协商今天再次进入决策议程,但指导思想已有变化:2005年强调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2009年第四季度研讨工资协商或工资条例,更多的是为了启动内需,价值体系发生变化;本(田)、富(士康)事件后,“人本”概念再次强调,但随着欧盟货币危机再起,两种价值观对峙再起。
“这也是广东《条例》的争议所在。”孔祥鸿回顾,2008年广东发出试点文件,里面一句话说工资集体协商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由之路,结果危机一来,《条例》马上停掉。孔认为,部分领导思想深处,GDP依然是工作权衡的出发点,2008年金融危机,只是为这种思想提供外在根据。
“《条例》如果实施,工会通过集体谈判要约提早介入,很多罢工也就在萌芽时得到处理。”在孔看来,2008年的“暂停”,虽说维护了企业的暂时利益,但堆积劳资矛盾,直接导致当前康、本之祸。今日《条例》如再度难产,付出的代价将更大。
“可以推进一种利益交换式的让步式集体协商。”乔健称,面对金融危机,劳资利益具有天然的结盟性。全国总工会2008年呼吁企业不减薪不裁员,广东集体协商试点完全可以顺势而行,以不动甚至降低工资作砝码,为职工交换一些利益,包括职业保障、劳动条件改善等等,既缓解政府维稳压力,又占领工人代言阵地。
康、本事件爆发后,人保部和全总发出通知,以推动集体合同谈判作为调解切入点,至此,工资集体协商终于成为落实集体合同的备选手段。
“这一年的反复,非常耐人寻味。”孔祥鸿称,一些行政手段,只是作为经济危机的调控工具推出,“劳资关系的改善,需要上升到社会分配政策高度”。